根据《江苏省商务厅关于下发江苏老字号认定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(苏商流通〔2015〕139号)和《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商流通〔2019〕180号)的有关规定,经企业自愿申报、各地商务局推荐和初审,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190家申报企业材料进行评审,报“江苏老字号”认定委员会批准,拟确定96家申报企业(含3家“中华老字号”企业)成为第二批“江苏老字号”企业,现予以公示 (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19年8月5日-8月13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与省商务厅联系,联系电话:025-57710176(监察室)、025-57710392(流通处)。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
附件:第二批江苏老字号公示名单.doc
江苏省商务厅
2019年8月5日